本来好好的人生,不至于大富,但也不至于受什么罪,结果就因为身体先天残缺,就把一辈子过成这样了。
只能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可恨之人他又有可怜之处。
到了傍晚时候,戴向红把信递给了冬麦。
冬麦接过来,那是监狱统一印刷的信封,信封是封起来的,白封信上已经布满了污渍。
戴向红皱眉说:“林荣阳给我时候就这样了,他修车子,手不干净,反正给我就脏兮兮的。”
冬麦便道没事。
那封信很薄,里面应该就一页纸,戴向红走了后,她打开来,里面便是林荣棠的字迹,字迹如人,清秀单薄。
“冬麦,你好
我不知道你是否能收到这封信,但我还是想写。
这两天我总想起以前咱们在农村烧大锅时的烟囱,傍晚时候,各家各户的烟囱里都往外冒烟,那烟会变幻出不同的形状,我会和沈烈他们坐在村边的石头上看烟,有的烟像一条龙,有的烟像一条溪流,还有的会堆成大树的形状。
可是无论它们变成什么样的形状,最后终究会消失,风一吹,散了,散到天空中,什么都没有了。
那个时候,还不识字的我心里便会涌起一阵自己都不明白的悲凉,会惆怅起来,不明白本来带给我们欢乐的烟怎么就散了,它们去哪里了。
长大一些,我们上学,读书,我们抓虾抓鱼干农活,我不再想起这个问题,也没有时间想起。
弹指一挥间,我已经三十七岁了,三十七岁的我,躺在沉闷昏暗的病房里,面对着惨白的墙壁,又想起来曾经困扰我童年多时的问题。
依然找不到答案,但我却明白,我就是那么一缕烟,懦弱无助,生时无论变幻成怎么样的形状把自己装扮起来,死的时候也就是风吹一下罢了,风吹一下烟消云散,再没有半点痕迹。
多么可悲,我一直努力地生存,拼尽一切维护着我那点可怜的自尊,挣扎着想在这个世界留下一点属于我的痕迹,但是到头来,却让自己成为这个世界最大的笑话,却让自己的丑陋和缺憾人尽皆知,就好像我所有的努力都是注定了没有结局。
我要死了,我很清楚地知道这一点。
临死前,我多想和人说说话,
我的家人们以我为耻,我的乡亲们把我当成一段乐子。
我是如此无耻阴暗,如此丑陋恶劣,但我还在呼吸,我还活着,我依然是一个人,作为一个人,我还是想说说话。
说给一个我在意的人,哪怕我的这些话在你眼里依然是一个笑话。
冬麦,请原谅我那一天挟持你,我丝毫没有想伤害你的意思,我知道自己肮脏,但自私依然让我拼命地想向你靠近。
那个时候我想带着你一起离开,我太孤独了,陪伴在史密斯太太身边几乎耗尽了我所有的生命。
只是我自己心里也明白,穷途末路,一切都是徒劳的挣扎而已。
我就要死了,我死不足惜,自己也没什么遗憾。
唯一遗憾的就是对你了。
对你,我愧疚难受,年轻时候不懂事,做错了许多事,让你受了委屈,现在懂了,却已经晚了。
不止一次想过,如果那个时候告诉你真相,是不是就不一样,凭你的性子,一定会傻傻地陪着我,陪我一辈子吧。
冬麦,我后悔,却又不后悔。
你是一个好姑娘,沈烈这个人也不错,你们过得很幸福,你这样的姑娘,值得幸福,也应该得到幸福,总比就那样陪着我一个残缺的人一辈子毫无指望要好。
但我还是会想,如果有下辈子多好。
如果有下辈子,我祈求老天爷让我当一个完整的男人,让我有机会去追求你,我一定会对你好,拼尽全力地对你好,让你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冬麦,我又想起来最初见到你的时候,你那么青涩美好,像是半藏在桃叶中的青涩桃子,散发出草和木的清香。
那时候一切都很美好。
只是我们终究回不去了。
冬麦,我的手没有力气了,写不动了。
冬麦再见。”
信下面用颤抖的字迹标注了,1995年5月17日。
冬麦算了算时间,那是林荣棠自杀的前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