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点怕怕的!
两人在路边分了手,孔嫣赶紧快步跑回家,不出所料又晚了。
不过大家伙已经习惯了,尤其是宋大嫂,都懒得跟她这种没脸没皮的人计较。
吃好饭,孔嫣在宋清风周围晃了晃,半天都想不出如何破坏林杏和宋清风的战线。
就在宋清风抬起头面露凶意时,孔嫣看到他前面的书和手上的纸笔,眼睛一亮,随即试探问:“我教你写字读书怎么样?”
宋清风面无表情的看着她。
孔嫣拍了拍胸脯道:“我会的可多了,不是我说,你天天照着上面抄写效果真的不大,我觉得我们俩好歹也是夫妻,哪能这么冷漠的过日子,妈知道了会不开心的,你说是吧?”
瞅了他一眼,见他虽然不说话,但依旧看着自己,立马接着道:“我这人虽然有点小毛病,但有一个最大的优点就是心太软,看到你如此求学若渴,我实在是被你的这种精神所打动……”
见他眉头越皱越紧,一副不耐烦的神色,赶紧打住,换了个方向自吹自擂,“不说其他,我好歹也是高中生,如果不是没大学上了,我现在肯定都是大学生,知道大学生是什么吧?可了不起了!想当年我可是我们班的前三名,妥妥的准大学生!”
放屁,她当年成绩也就中等偏上,考上大学还是她爸花了大价钱给她请了好几门课的家教。
“我多聪明,学什么会什么,你知道什么是x方程吗?你知道物理化学吗?我还可以教你英语,以后你遇到外国人都不用怕了!can you speek English?”
为此还十分显摆的说了一句给他听。
宋清风微微垂眸,半天没有反应,但握着笔的手却用了力。
孔嫣觉得自己好像戳中了他内心的小九九了。
忍不住好笑,这家伙可真别扭!
其实是想学又不好开口吧?
比她出息多了,这么好学,反正她妈当年压着她学她才用功的。
考上大学后又废了!
跑到自己的箱子里拿出信封和笔。
坐到他旁边,又忍不住唠叨起来,“我最会教人读书了,不是我吹,我从小就是立志要当一个无私奉献的老师,如同一只蜡烛,燃烧着自己照亮了别人,用自己的知识与爱去培育祖国的栋梁……”
看到宋清风望过来的幽幽目光,只好闭了嘴。
真是的,他不夸就算了,还不带她自己多夸一下?
“行行行,先让你看看我的实力。”
“我们边抄边认,你看我口型,我读你也跟着张张口。”
孔嫣抄了第一个字“我”,指了指自己,“这个字读’wo’,第三声。”
怕他不懂,又给他讲了一遍四声。
孔嫣原本是准备跟他套好关系的,哪知道越教越有意思,她觉得自己不当老师简直是屈才了,一讲就懂,一教就会,当然或许可能宋清风比较聪明,但她肯定占了绝大部分的功劳。
于是上了瘾!
不经意间还摆起了老师的谱。
结束时,十分严肃的举起手准备推推眼镜,哪知道摸了个空,赶紧装模作样的别了别头发。
摇摇头叹了口气,“我从来就没看过比你还笨的学生,不过,你也别灰心,有我在呢,笨鸟先飞,勤能补拙,你今晚就把这篇文抄一遍,字给认全了,意思不理解可以问我,我明天中午要抽查!”
最后还补充了一句,“如果不会,就要吃板子,我不会看在我们认识的份上就跟你客气,严师出高徒,我当年也是这么过来的!”
宋清风默默接过书,竟然还真的点了点头。
孔嫣十分得意,觉得自己是个当老师的料。
于是下午去喂猪还特意带了纸笔,她决定写个明天教学的内容,尤其是数学英语,要让宋清风知道她其实是很了不起的!
下午还是张蓓蓓和那个妇女过来送猪草,等她弄完还帮着孔嫣一起喂猪。
出了门,拽住孔嫣的衣袖,“走,跟我去知青点,上午忘记说了,昨天我去了趟县城送信,看到有你的包裹便一把带回来了,老大的一个,恐怕你家里人这次又寄了不少东西过来。”
孔嫣一听心都飞了,赶紧推着她催促道:“那还等什么,赶紧走!”
张蓓蓓忍不住好笑,扭了扭,“急什么,在我那儿放着呢。”
走了一段路,忍不住侧过头小声道:“你说说你,你家里条件那么好,怎么想不开下乡?”
父母不在身边,孤零零的只身来到陌生地方,想想就心酸。
她要不是过不下去了,也不会这样。
孔嫣听了想哭,她也很想问问原身,怎么脑子那么轴,不就是嫂子说了句难听的话吗,又不少一块肉!
现在苦了她。
但嘴里却说:“没办法,我这人就是这样,思想觉悟太高了,把自己当成国家的一块砖,哪里需要就往哪里搬!”
张蓓蓓听了倒胃口,一脸嫌弃的看了她一眼,相处这么段时间,自己还不了解她?
才三个月就跑去嫁人,还不是怕吃苦!
“行了行了,别吹了,我不爱听。”
见天黑了,两人一路快步走到了知青点,孔嫣站在外面看了眼土糊的一排小屋子,才多久没来,就感觉陌生了好多。
真心觉得还是自己识时务啊!
进了院子,刚好有个女人抱着一捆柴准备往厨房走去。
长脸细眼,颧骨微高,肤色蜡黄,扎着两个麻花辫,身上是蓝棉袄和黑裤子,打了好几个补丁,灰扑扑的。
一眼就认出,是叶云!
叶云侧过头,也看到了她,神色微闪,随即冲着她不客气的开口道:“哟,我当是谁呢?这不是嫁到大队长家去的孔知青吗?还来我们这个小地方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