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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萧明轩这个年纪,甚至比他年龄小的,大院里爸妈的同事,她都能很干脆的叫出叔叔来。
可是对着萧明轩,她就任性的只叫个哥哥。
她意识里就不想和他有太大的差距吧。
萧明轩的颜和气质是她喜欢的,可是她应该没这么快喜欢上一个人吧。
重生之前,她都三十岁了,也没有真正的谈过一场恋爱。
最多就有过那么一个在学生时代有过好感的男生。
她一直都觉得自己是感情迟钝的人啊。
这就见一面,聊几句,开始还把他当坏人来着,前后见面到准备分别也就十几分钟啊。
这十几分钟,她能立刻喜欢上一个人?
她有那么看外貌么?不至于吧。
可是沈安筠昨天晚上想了好久,她觉得她对萧明轩,应该真的有喜欢,人家都说一眼万年,她这大概也算了吧。
这个男人太吸引她了,不仅仅是他的颜,还有他的气质,对她说话的宠溺态度,特别是在枪战时那么混乱的时候,说护着她的时候。
她心砰砰的跳着,她不仅仅是为了完成任务,不仅仅是想要救一个人。
而是舍不得他出事。
可她和他的差距太大了,他们在理论上相差了十岁还多的样子。
他已经是个成熟的男人了,而自己还是个豆蔻少女,虽然她心里已经是个三十岁的姐姐了,可这个秘密除了她自己和系统,怕是再不能告诉任何人了。
一个成熟的男人怎么会喜欢她?
他对她的宠溺,那句“呼呼一下就不疼了”,种种都表明,他对她都是,一个长辈看小辈的样子,她怎么能将这仅仅只是萌芽的喜欢说出口?
她说不出来。
矜持如她,不管她是十七,还是三十,甚至是四十五十,她都没办法对一个男人先说出喜欢。
特别是在一个男人不会喜欢上她的情况下。
这就是真正的沈安筠的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