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后不到十五分钟,就在我眼前,看守所的操场比我脸还干净。夏天的阳光下,热汽蒸腾,我只能闻到水泥或者河沙的味道,干烘烘的。
常远亭站在离我还有十五米远的地方,脸上有些细汗。阳光下,他已是恐怖的恶魔。
他再一挥手,现场所有的黑衣人都撤走了,但可心姐还在那边的遮阳篷下,躺在沙发上。
常远亭一指可心姐,对我沉声慢道:“小杂种,她是谁?”
我情不自禁的站了起来,说:“我的可心姐。”
他冷笑,说:不,她是我最爱的人,而你不是我的小舅子。
我说:她曾经爱过你,是你的荣耀,但你已经变了,她无法继续爱下去,你无法让她幸福。
他说:我就是我,从来没有改变的我,她的幸福都是我给的,因为我爱她,从未改变,一直浓烈,而你,爱她吗,那是痴心妄想;想夺回她吗,也是白日做梦。
我说只要有梦,就会有实现的一天。
他说只要有梦,就会有破灭的一天,我现在就让你的梦彻底破灭!
话音落,他飞奔过来,像一座移动的巨山,凌厉、彪悍,势不可挡。
午后偏斜的阳光下,他身体的阴影向我靠近,仿佛一头张开巨口的魔兽,几个瞬间之后就要将我吞没。
我狂啸一声,迎着他就上去了,右手已然龙牙在手。
相隔不远,短兵相接,他一声“不自量力”,便是爆发的开始。
他灵活、爆发力强、速度超快,腿影重重。
我在闪避,我在还击,龙牙映耀日光,刺眼,却伤不了他。
我所有的能力展现出来,只在他面前撑了不到三分钟,被一脚踹飞,重重的砸在水泥地上。
他冲过来,抓起来,一甩我就出了五米之外,再次摔落。
龙牙飞出去了,我强力控制自己,不至于摔得很惨。
但他前后五次,摔得我再也站不起来,骨头散了架,双肩、髋骨都脱臼了。
我像一具有温度的软尸,仰躺在地上,再也动不了。他站在我面前,身躯的影子像有重量,压在我身上,让我喘不过气来。
我喉咙有些发甜发热发胀,知道肺部有破裂,咬着牙,强忍着不喷,但鲜血还是缓缓的从牙缝里流了出来。
他低头看我,淡沉沉的声音透着不屑:“原以为你是少年王之百人敌,但你只是如此不堪一击。你应该知道,我只用了一条腿,便将你击败。”
说完,他一指离我们只有五米的可心姐,很潇洒刚劲的样子,看都不看可心姐,接着说:“那是我的女人,我常远亭的女人,完美、高贵、好到每一个细胞。你,小贱种,连在心里喜欢她的资格也没有,也永远没有夺回她的资本和实力。今天,我只是给你一个教训,因为你吸过她最美的地方,这不是你应该碰的。挥手间,我可以让你灰飞烟灭,但这样浪费我的力气。夏天的儿子,只能是我永远的手下败将,我很喜欢看到你失败的样子。”
他无论怎么说,我都不在乎,我心志不灭,我将继续努力,抗争不歇。可我也看了可心姐,扭头就看到了她,她肿得眯成线的双眼角,赫然有泪水缓缓流出,在阳光下那么晶莹、闪亮。
可心姐醒了,可她睁不开眼,她甚至动都没有动一下,可能动不了了,但她听见了,也许是听见了一切。这是我的喜悦,是我的动力,也是我的悲伤,我咬着牙,一字一句说:“常远亭,我一定会击败你。”
话音落时,我嘴里鲜血涌了出来,但我没有晕过去,哪怕是肺部疼痛极了。
常远亭摇了摇头,丑陋的脸上居然有一丝笑意,蹲下来,双手微微一摊,说看你这个怂样,就别硬气了,这世上没人能击败我。
我冷冷一笑,正待说什么时,常远亭的身后响起了一个磁性无比的声音,温文中透着铿锵刚性:“常将军,你话说大了。今天,你将知道什么叫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