蟋蟀站在一旁,见一向欺压自己的大掌柜的都被锦瑟给问住了,讨了个大大的没脸,心里都要乐翻了。听见锦瑟一吩咐,立刻答应着下去拿笔墨纸砚去了。
等蟋蟀回来将纸张在桌子上铺好,又拿了一块青玉镇纸压在纸上,锦瑟方拿了那支还算地道的中号狼毫舔了舔墨,随手在纸上写了一张正规的借据,然后再下面签上了自己的名字:锦瑟。
她从小跟着祖父生活,老头子是地道的华夏大家族出身,锦瑟四岁起便要求她写大字,每天都要写两个小时,十来年下来锦瑟的簪花小楷虽然称不上闺阁名家,但拿出去也绝对不丢人。
写完后,锦瑟将那一张纸拿起来吹了吹,递给孙富贵,说道:“好了,拿去吧。银票拿来。”
孙富贵看着那张白纸上娟秀清奇的楷书还有末尾处那个别有特色的签名,一时间把刚才锦瑟的无礼跋扈全都忘掉,惊讶的叹道:“原来姑娘写的如此一手好字啊!,妙,真是妙极了!”
锦瑟很意外这个孙富贵的表现,不过她对自己的这手字想来有信心,之前曾有不少老头子为了讨得她的一幅字而不惜代价。
甚至曾经有个海外的老华侨为了得到锦瑟书写的《红楼梦》中林黛玉的那首《问菊》不惜拿他收藏了多年的一只唐朝官窑出的一只古董花瓶来换。
所以,如今孙富贵对着锦瑟的一张借据垂涎三尺,也只能说明这个家伙还算是懂点字画。
锦瑟把借据拍在孙富贵的手上,从他另一只手里拿过那两张百两的银票,笑道:“孙大掌柜的,你可以下去忙了。”
“嗯,姑娘坐,”孙富贵拿着那张借据如同捧着一幅古董字画一样转身骂人:“蟋蟀,你这混小子还不去给姑娘沏茶去?愣在这里作甚?”
“是,是……姑娘还没用午饭呢,小的还是告诉厨房给姑娘做点吃的吧。”
“那还不快去?”
“是,这就去,这就去……”
锦瑟看着一大一小两个啰嗦的家伙一起消失,不禁笑着摇摇头,抬手将那两张银票叠了叠放进自己的袖子里,叹道:“唉!这算是姐穿越以来的第一桶金不?”二百两银子折算成人民币是多少钱啊?在这里又能做些什么事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