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此刻这混混的老大只想快点制服唐启文。也好避免事态继续扩大。但眼看唐启文身手了得。也知道急切间根本拿他没有办法。情急之下这家伙作出了一个自以为正确的决定,但最终的结果表明。这却是个足以致命的错误。
眼看唐启文在瞬间又打倒了自己的两个手下,流氓地老大从腰间拔出一把十几公分长地匕首,狠狠刺向半醉的姚倩。就算是在完全清醒地时候,娇滴滴的姚倩也避不开这一刀,更别说此时她还有些神智不清,更是连对方手中的匕首都没看到。只见那家伙满脸狞笑,一心想要感受刀锋刺入人体时那令人战栗的快感。
虽然唐启文毫不留情地打倒了五个敌人,但对周围的情况还是了如指掌。眼见居然有人对姚倩动手。用的居然还是带血槽的匕首。也是不禁勃然大怒。凡是玩过刀的人都知道,那些看上去吓人地砍刀或者菜刀。其实杀伤力却并不大。除非拿刀地人天生蛮力或者手中的武器真是销铁如泥,否则不会对受害者造成不可挽回地伤害。
但匕首可就不同了,虽然看上去又短又小,但如果捅了进了人体,造成的伤害却十分可怕。特别是这种带血槽的匕首,一旦刺进人体就会造成大量出血。以二十一世纪的医疗水平来说,这样可是会有生命危险的。
眼见对方居然敢对姚倩痛下杀手,唐启文哪里还会手下留情?他轻轻一个转身,就已经和姚倩调换了一个位置,然后照着那流氓头子刺来的匕首一脚踢了过去。
这一脚唐启文用上了六分力气,普通人的骨骼根本承受不住如此巨大的力量。只听到“喀嚓”一声脆响,那流氓头子的臂骨已然折断。不过唐启文可不会就此放过他,在踢断了此人的手臂后,他的脚尖顺势一勾正好踢在那把匕首之上。
那混混头子手臂折断,手里哪还握得匕首?被唐启文一脚踢中后,匕首象离弦之箭般“嗖”地一声疾射而出。唐启文在脚踢匕首前就已经算好了力量角度,此时这匕首就象是长了眼睛一样,直飞向它原来的主人。周围的人还没来得及看清楚其中的过程,匕首已经“噗”地一声刺进了流氓头子的胸腹之间。
这些事情说来话长,但实际却是发生在一瞬间而已。如果不是唐启文的身体经过了基因优化,无论是在速度还是力量上都远胜常人的话,根本不可能做到这一切。那混混头子低头看了眼插在自己身上地匕首。然后一脸不可置信地倒在了地上。
“老大!”眼见老大倒地不起,剩下的几个混混也是放声大呼。此时从酒吧里面又出来几个家伙,眼见这样的情景也是吃了一惊,然后同是大呼小叫地向唐启文扑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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