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米,五十米……李自成的骑兵已经将马速提到了最高,先前还稀疏的阵型变得稠密起来。
轰隆的马蹄一声声,如同敲到人的心窝里,震得人骨子发酥。
“骑兵,果然是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兵种啊!就是太花钱了,如果有将来,我也要组建这么一支快速机动部队。”
“好在朱汀他们已经开始着手,我宁乡所也有一百多匹战马。”
“农民军的骑兵居然如此之强,以前怎么没听说过。单看这些骑兵的骑术,已经超过了我在现代社会马术俱乐部的那些老师们。真是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丢。看样子,这队骑兵是农民军精华中的精华,为了滁州,高迎祥将压箱底的本钱都掏出来了。”
顾不得为敌人的骑兵感叹,也没有时间,孙元下令:“火枪手,射击!”
宁乡下军前三排长矛兵都蹲在地上,露出后面的火枪手。一千把燧发枪早已经严阵以待。
“射击!”
几乎同时,十几个火枪队旗总同时用尽全身力气大吼。
“砰”一声,一片白色大雾在阵中弥漫开来。
孙元蹲在长矛方阵的最前头,圆瞪着双眼死死地看着前方的敌人。
他想看看,火枪兵的密集射击是否能硬扛住骑兵的冲撞。
当然,内心他还是不抱幻想的,这也是他为什么火速组建长矛兵的缘故。在这个时代,要要打败骑兵,出来以骑制骑,就只有长矛方阵。
上一次清流关大战乃是偷袭,严格说来,现在才是孙元第一上战场。对于战争,他还是个门外汉,这种积累实战经验的机会自然不会放过。
只听到头顶有“丝丝”尖锐的令人毛骨悚然的破空声,前方的敌人骑兵就好象被人用重锤砸了一下,队伍猛地一顿。然后有一排战马倒了下去。
在劲急的铅弹之下,无论是铠甲还是盾牌都如同纸糊一样。这年头的火枪没有膛线,弹丸又是圆形,止退性极好,一旦被击中,马上骑士都会被那巨大的冲击力直接震落下马。
因为李自成的骑兵冲得实在太快,前面的战马倒地,后面的战马还在源源不绝地跟上,毫不留情的从落马的战友身上踩过。
战场上,到处都是受伤和临死骑兵的惨叫。
远处,天雄军大旗下,卢象升手下的军官们还在声嘶力竭地呐喊着,收集溃兵,已经有超过三百人聚集在帅旗之下。
卢象升这次松了一口气,忍不住朝孙元那边看了一眼,就看到这一幕。
见在宁乡军的第一波火枪射击下,就有超过三十骑贼军被击毙,微微点了点头:“宁乡军的火器使得真是不错。”
他提高声气:“快快快,孙元支持不了多长时间。”
三十骑,对贼军骑兵大对来说还伤不了皮毛。以他们这么快的马速,转眼就能冲进宁乡军阵中。
果然,第一轮射击的硝烟还没有散开,贼军骑兵轰一声,就扑进宁乡军阵中。
即便隔了两里路,即便大崩溃中的战场嘈杂到沸反盈天,依旧能听到长矛折断的清脆声响。几乎一个照面,就有一排长矛兵被撞倒在地,永远也站不起来了。
卢象升痛苦地闭上了眼睛:“宁乡军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