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就收割了好几条人命。
朱汀浑身浴血,高挑的身材和绝美的面容被一片红色笼罩,如同在烈火中飞翔的凤凰,却有一种独特的美感。
孙元心中不觉有些佩服,又是大感兴趣。穿越到明朝之后,他所见过的女子不是个子瘦小,就是粗鲁的村姑。眼前这女子又高又大,且练得一身好武艺,真叫人大开眼界。
也不知道她的武艺是怎么练出来的。
想来定然是跟她父亲学的。
费洪也算是宁乡军一等一的好手,听他说,朱玄水的武艺更要高出一筹。那日费洪打了他一拳之后,手腕被反震之力震伤,好几天才恢复过来。
听人说,锦衣卫都是勋贵的后人,想必是家传的武艺。
孙元虽然是个外行人,可同人交手的经验丰富,立即看出朱汀身上的问题。绣春刀本就锋利,使用的时候,只需轻轻一割,将敌人的喉咙割断就可以了,也费不了多少力。可这个大姐使起刀来,每一招下去,都用尽全力,直接朝别人的颈椎骨上招呼。一刀下去,固然人头滚滚声势惊人。可人的颈椎骨本就坚硬,她毕竟是一个女子,只砍得几颗头颅,就累得气喘吁吁,汗水淋漓。
再这么下去,也许再过得片刻,这丫头就会死在乱军之中。
果然,又是一刀下去。这一次,朱汀力竭了,却没有一刀将敌人脑袋砍下来。绣春刀反嵌在那人的颈骨里。
“啊!”敌人惨叫一声,带着刀倒了下去,瞬间被人潮淹没了。
“啊!”空着双手的朱汀才意识到不好,一张脸瞬间变成白色。只紧紧地拉着马缰,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本来,孙元并不是一个多管闲事的人,说难听点就是没心没肺。朱汀的死活同他也没有任何关系,他现在最要紧的时候尽快回归本阵,重新指挥宁乡军作战。而且,这里已经是刘宗敏的中军,也不知道有多少敌人的精锐。
虽说孙元一直在寻找机会杀了刘宗敏,报当年在凤阳时的一箭之仇。不过,报仇还得以保障自身安全为前提。要杀他,还得先回去掌握部队才行。单干,等于送死,智者不为。
正要拨转马头离,朱汀也发现孙元了,大叫一声:“姓孙的小贼,扔把兵器过来!”
她若是没发现孙元,孙元自然可以偷偷离开。可现在被人指名道姓,再弃之不顾,却有些不好意思了。
孙元无奈,只得停下战马,大笑:“朱大小姐你可是有求于我的,怎么还小贼小贼地叫个不停?”
朱汀大怒,“都什么时候,还说这些?孙元小子,扔把兵器过来!”
孙元看了看四周,周围的农民军士兵只顾着逃命,都已经将手头的兵器扔掉了,有的人一边跑还一边脱着身上的袄子和破烂的甲胄,以减轻分量。
一时要找件趁手的兵器,却甚难。
木棍、锄头还是可以抢上一两把的,可扔给朱汀,合适吗?
想了想,孙元无奈,只得抽出腰上那把宝剑朝朱汀使劲地甩了过去。大喝:“接住!”